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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超长预售”不能肆意妄为应建立终身禁入黑名单制度

编辑:许一诺  时间:2022-11-29 10:02  来源:网络  
“超长预售”不能肆意妄为应建立终身禁入黑名单制度

“双12”快到了,但是“双11”订的货还没收到……最近有消费者发现,买的东西不是堵在路上,而是商家根本没有发货。问题的关键是超长的预售制度。

商品预售制是在产品出来之前,消费者预先付款,订单积累到一定数量后才投入生产的一种模式。多见于房地产、数码产品等商品。随着电子商务平台的发展,预售模式的应用越来越广泛。从网上名人店的新品到网上的大促销活动,都需要提前几周甚至一个月支付定金,超长预售应运而生。

不可否认,预售制度可以加快产品销售,减少库存积压,有效规避传统生产带来的风险。但在实践中,这种模式已经悄然变味。调查发现,部分商家以预售期为幌子无限延长发货时间,预售订单被拖入无法兑现的“空头支票”,严重影响市场预期和消费体验。这反映出其未能统筹安排产能和订单,预售速度与交付能力不成正比。

更不可思议的是,一方面,大量消费者苦于等待时间过长;另一方面,很多平台都进入了“秀肌肉”的状态,预售数量和金额的成绩单都显示在电商平台上。预售模式一直被当做营销宣传,包装成流量增长的利器。

对于商家来说,降低产销成本,实现零库存、无浪费的目标,无可厚非。但也不能疯狂试探消费者和市场的底线,让超长预售演变成自我逐利、平台受益、消费者买单的虚假繁荣。在超长预售中,商家不用承担退货等任何损失,消费者要承担急需商品延迟收货的后果。这种不对等的权利和责任的结果,显然是将风险赤裸裸地转嫁给了消费者。

事实上,商家在没有明确告知消费者相关条款的情况下,单方面延迟发货甚至取消订单不发货,已经违反了《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》的规定。同时,商家“预售不告知”的行为也可能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。

无论是维护消费者的切身权益,还是促进电商行业和预售制度的良性发展,都不能让超长预售成为消费者的“坑”。行业监管及相关法律的出台和实施至关重要。要刚性约束平台和商家,有效压缩其耍赖空间,为消费者权益提供有力支撑。总之,不能让消费者自己和平台商家“单打独斗”。对于电商平台来说,不能纵容盲目预售、盲目延迟发货的商家。针对长期不发货的情况,平台要建立相应的预警机制,督促商家限期整改,不能让消费者无限期等待。对于屡劝不改的,要建立终身禁入的黑名单制度。

商品可以预售,但质量和服务绝对不能透支。如果商家允许成套路预售,把口惠而实不至当折扣,那么让消费者睁大眼睛,用脚投票,才是最明智、最有力的反制措施。对于一些商家做出“预售定金不退,商品不换货”等霸王条款,消费者要拿起法律武器,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,让那些给用户挖坑,不把消费者权益当回事的平台和商家吃不了兜着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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